Article 01 — 合作目的與定位
合作定位
本課程以共同主辦形式對外呈現:
- 甲方(Amos) 負責課程設計、教學交付、收款與全程執行
- 乙方(Dalton) 以 HCI 分匯長身份提供社群背書、會員引流與場地協調
本合作以信任、共好與長期合作為基礎。乙方為甲方在 HCI 台灣好棒分匯場域中之主要策略合作推廣夥伴,雙方共同推動會員 AI 賦能實作課,協助 HCI 會員運用 AI 放大專業價值與利人影響力。
課程 IP、定價權與收款作業均歸屬甲方。乙方依本備忘錄 Article 03 所定之 A 類學員來源,取得對應課程淨收入之 30% 合作分潤。
兩階段走法
Phase 1(現在執行):分匯小班實作,建立口碑與案例
在 HCI 台灣好棒分匯社群內首發,限額 5–10 人,以案例品質為優先目標。課程以 168 VIP-AI 品牌為主、HCI 台灣好棒分匯為共同主辦方對外呈現。
Phase 2(之後考慮):HCI 總部平台上架,規模化推廣
待首期案例累積、口碑建立、課程定價提升後,再以更高定價談 HCI 總部合作。此階段條件另行協商,不在本備忘錄範圍內。
Article 03 — 收益分配
分潤計算總原則
本備忘錄所有分潤與介紹費,均以學員實際支付且甲方實際收到之金額為計算基礎,不以牌價、原價、未收款金額或尚未完成付款之訂單計算。
本備忘錄所稱直接成本,包含耗材印刷費、金流手續費、必要稅費,或雙方事前確認之其他必要支出。場地租金由甲方全權負擔,不列入分潤前扣除項目。
來源分類說明
本備忘錄將學員來源區分為三類,各類適用不同分潤規則:
| 來源類型 |
說明 |
適用條款 |
| A 類|乙方管道 |
Dalton 直接引薦、透過 HCI 台灣好棒分匯場域推廣、分匯 LINE 群、分匯例會、分匯活動公告,或乙方安排之人員引薦而完成報名者 |
Article 3.1、3.2 |
| B 類|甲方自招 |
甲方透過個人 FB、官網、其他非 HCI 台灣好棒分匯管道自行招生者 |
100% 歸甲方,不計入乙方分潤 |
| C 類|第三方推薦 |
A、B 類以外之第三人引薦者,包含 HCI 其他會員私下引薦之任何人(無論對方是否為 HCI 會員)、非乙方安排之介紹人或其他合作夥伴推薦者 |
Article 3.3 |
來源認定原則:
報名表單設置「推薦來源」欄位,以學員於報名時填寫之內容為主要認定依據:
| 學員填寫內容 |
認定類別 |
| 填寫 Dalton / 張欽華 / HCI 台灣好棒分匯 / 分匯 LINE 群 / 分匯例會 / 分匯活動公告 / 乙方推廣 |
A 類|乙方管道 |
| 填寫第三方姓名(非 Dalton,且非乙方安排之推廣網絡) |
C 類|第三方推薦 |
| 未填寫、填寫甲方姓名或甲方管道 |
B 類|甲方自招 |
若第三方推薦係由乙方安排、協調或納入乙方推廣網絡者,仍歸屬 A 類乙方管道,由乙方依其自行分潤安排處理,甲方不另行介入。
若學員未填寫推薦來源,且甲乙雙方均無事前確認之推廣紀錄,原則上歸為 B 類甲方自招。若有爭議,以雙方事前確認之推廣紀錄(LINE 訊息截圖等)為輔助依據,由雙方友好協商確認。
48 小時補申報機制:
推薦人(乙方或第三方)若因學員漏填推薦來源,可於學員完成報名後 48 小時內,主動以 LINE 訊息告知甲方「某某學員為本人介紹」,甲方核對確認後,得補認定為 A 類或 C 類。
補申報須能提供事前邀約、轉傳、對話或其他合理推廣紀錄;若無法提出,原則上依報名表單填寫內容為準。
甲方有權決定是否接受補申報,最終以甲方確認為準。逾 48 小時未申報,依報名表單填寫內容為最終認定依據,不再受理補改。
3.1 基礎分潤(Level 1 首堂課)
每場課程結束後,A 類學員所產生之收入,扣除依人數比例分攤之耗材印刷費、金流手續費、必要稅費等直接成本後,餘額為 A 類淨收入,依以下比例分配:
- 甲方 Amos:70%
- 乙方 Dalton:30%
計算順序:
A 類學員收入 → 扣除 A 類應分攤之直接成本(耗材印刷費、金流手續費、必要稅費等)→ 得 A 類淨收入 → 依 70/30 分配
直接成本須雙方事前確認方可列入扣除,不含甲方材料製作工時與場地租金。若同一場課程同時包含 A、B、C 類學員,耗材印刷費、金流手續費、必要稅費等直接成本,依各類學員人數比例分攤後,再分別計算各類別分潤。場地租金由甲方自行負擔,不列入分潤前扣除。
試算範例(10 人混合場):
假設課程共 10 人報名,其中 A 類 6 人、B 類 4 人,課程單價 NT$2,980,場地費由甲方自行負擔,且本場無其他可扣直接成本。
| 項目 |
金額 |
| A 類學員收入:NT$2,980 × 6 人 |
NT$17,880 |
| 場地費 |
由甲方自行負擔,不列入扣除 |
| A 類淨收入 |
NT$17,880 |
| 甲方分潤(70%) |
NT$12,516 |
| 乙方分潤(30%) |
NT$5,364 |
結算時間:每場課程結束且甲方確認實際收款入帳後 7 個工作日內,由甲方完成轉帳結算。
3.2 升級課程分潤(學員升讀中階/高階)
乙方引流進入之學員,若於首次報名日起一年內升讀中階或高階課程,乙方可獲得以下追加分潤:
| 課程 |
定價區間 |
乙方分潤比例 |
| Level 2|一人公司 AI 工作台 |
NT$16,800 |
20% |
| Level 3|AI 數位員工代建(輕量) |
NT$29,800 起 |
10% |
| Level 3|AI 數位員工代建(標準) |
NT$49,800 起 |
10% |
| Level 3|AI 數位員工代建(高階) |
NT$98,000 起 |
10% |
升級分潤規則:
- 時間窗口: 以學員首次報名 Level 1 之日期為起算點,一年內完成升級方適用;超過一年後升級不計入乙方分潤。
- 來源認定: 升級分潤以乙方實際引流之學員為限,以報名表單填寫之推薦來源或雙方確認之名單為依據。
- Level 2 計算基準: Level 2 以升級課程之實收金額為基數,直接乘以分潤比例,不另扣成本。
- Level 3 計算基準: Level 3 客製化建置案如涉及外包、人力、工具、設計、系統串接等必要成本,得由甲方先扣除直接成本後,以專案淨收入作為分潤計算基準。Level 3 直接成本由甲方列示基本明細後計算,無須逐項提供供應商憑證;若有重大異議,雙方再友好協商。
- 結算時間: 學員完成升級付款且甲方確認實際收款入帳後 7 個工作日內,由甲方完成轉帳結算。
試算範例:
| 情境 |
計算 |
乙方所得 |
| 學員升讀 Level 2(NT$16,800) |
NT$16,800 × 20% |
NT$3,360 |
| 學員升讀 Level 3 標準建置(NT$49,800,無額外成本) |
NT$49,800 × 10% |
NT$4,980 |
| 學員升讀 Level 3 高階建置(NT$98,000,無額外成本) |
NT$98,000 × 10% |
NT$9,800 |
Level 3 若有外包、人力、工具、設計、系統串接等必要成本,則依專案淨收入重新計算。Level 3 直接成本由甲方列示基本明細後計算,無須逐項提供供應商憑證;若有重大異議,雙方再友好協商。
3.3 第三方推薦人制度(C 類學員)
任何人(乙方以外之第三人)引薦學員完成首次報名,甲方依其首次報名之課程級別給予推薦人介紹費。若為 Level 1,介紹費為實收學費之 15%;若為 Level 2 或 Level 3,依下方表格計算。介紹費為單次結算,不適用後續升級追蹤。
介紹費對照表(依首次報名課程級別):
| 課程 |
介紹費比例 |
試算範例 |
| Level 1|AI 文案手啟動包 |
15% |
創始班 NT$2,980 → NT$447/正式價 NT$3,980 → NT$597 |
| Level 2|一人公司 AI 工作台 |
20% |
NT$16,800 → NT$3,360 |
| Level 3|AI 數位員工代建(輕量) |
10% |
NT$29,800 → NT$2,980 |
| Level 3|AI 數位員工代建(標準) |
10% |
NT$49,800 → NT$4,980 |
| Level 3|AI 數位員工代建(高階) |
10% |
NT$98,000 → NT$9,800 |
規則說明:
- 來源認定: 報名時填寫推薦人姓名,或由推薦人於學員報名後 48 小時內告知甲方,以雙方確認之紀錄為準。
- 計算基準: Level 1、Level 2 以學員實收學費為基數,直接乘以比例,不扣成本。Level 3 若有外包、人力、工具、設計、系統串接等必要成本,得扣除後以專案淨收入計算,與 Article 3.2 規則一致;直接成本由甲方列示基本明細,無須逐項提供供應商憑證,若有重大異議雙方友好協商。
- 結算時間: 學員完成付款且甲方確認實際收款入帳後 7 個工作日內,由甲方完成轉帳結算。
- 與乙方分潤之區隔: C 類學員之介紹費由甲方直接支付給推薦人,與乙方 30% 分潤完全獨立,互不影響。
- 升級不追蹤: 介紹費依首次報名課程級別單次計算結算,後續升級不再追加分潤,除非雙方另有約定。
3.4 退款與分潤調整
若學員於分潤結算前退費,該筆收入不列入分潤計算。
若甲方已完成分潤結算後,學員因合理原因申請退費,已支付之分潤由雙方於下一期結算中抵扣;若短期內無下一期結算,則由雙方另行協商處理。
若退費屬特殊個案,雙方得依實際情況友好協商,以維護學員體驗與長期合作關係為優先。
Signature — 雙方確認
本備忘錄為雙方合作之基礎框架文件,以誠信為本,以長期合作為目標。雙方確認後即視為正式生效。
甲方|課程主理人
姓名:陳騰君(TUP哥 / Amos)
品牌:168 VIP-AI 一人公司 · 印彩科技印刷有限公司
簽名:________ 日期:____年__月__日
乙方|策略合作夥伴
姓名:張欽華(Dalton)
身份:HCI 台灣好棒分匯 分匯長
簽名:________ 日期:____年__月__日
本備忘錄正本一式兩份,甲乙雙方各執一份。
電子版本(PDF)經雙方 LINE 確認截圖,與紙本具同等效力。
168 VIP-AI · 一人即一軍 · v2.1 場地費甲方負責版 · 2026-06-18